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简介
2022-11-15
更新时间:2005-12-19 16:24:21作者:未知
摘要:要完善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应该做好以下工作:确定科学合理的中国企业家标准,为企业家队伍的选拔、培养、评价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创造条件;完善企业家责任法规,形成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给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报酬以合理规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逐步完善职业经理人职业资质认证制度及法规,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管理及流动法规。
作者简介:陈泽亚(1974-),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主要从事经济学、经济哲学、经济法学等领域的研究。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的成功离不开那些富有激情和敬业精神的经营管理人才。为适应这一形势,2003年1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正因如此,抓紧研究、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相关概念释义
?一?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内涵及构成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指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在企业中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才能,并能通过自己的经营管理劳动把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组织起来,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与服务的人才。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主要由以下几类人才构成:企业家、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复合型管理人才、专业型管理人才、党务管理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的基本涵义与组成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为准则”。?1?从大的方面说,政策指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本方针和原则;从小的方面说,它指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具体政策。
政策与法律是有区别的,但二者又有密切联系。一般来说,国家法律的一部分,来源于国家政策的法律化。对于基本国策而言,法律是其贯彻和实施的手段,政策是法律的基础。不过,法律并不能、也不应完全取代政策,在一些领域,往往由法律规定总体框架,政策对法律的规定加以具体化以发挥政策的灵活性。
正因为政策与法律密切联系,不可分开,所以通常可以把它们作为一个体系进行研究。本文所指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是指涉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政策与法规的总称。
二、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1、我党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不断发展创新。
党的十二大报告就开始对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进行了强调,指出必须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水平和企业事业的经营管理水平;2000年,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把人才问题提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2002年中央制定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论述;2003年5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03年1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为新世纪新阶段的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至此,我党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发展创新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2、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法律与法规也陆续出台,并且不断细化与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改革丰富了许多。《公司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审计法》等的相继颁布与实施,使得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管理上升到法律层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也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监督约束与管理。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及其人事部门制定的人事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近l000件,涉及公务员管理、企业人事管理等各个方面。地方人事立法也十分活跃,在某些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2001年7月,已经有北京、上海、山东等16个省市制定了人才市场或者人才流动的地方性法规;各地还出台了大批人事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2?这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框架体系的初步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而基本结束了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促进了我国企业人事管理由传统人事管理向科学化、法制化的现代人事管理转变。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政策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成。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党的基本政策为核心,以《公司法》、《审计法》、《证券法》、《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和规章为主要内容,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以及单行条例为依托,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为补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 整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存在的宏观问题。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几年,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很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国资委成立等各项工作推进迅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法制体系建设的步伐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还不能有效地为人才流动等各项市场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充分的法律与制度保障。例如,企业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责权利未能在法律法规中得到对称设置,致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频繁发生;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流动与资质认证的法规不健全,致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流动不畅,有效的竞争机制无法形成。
价值、供求、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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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市场规律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而我国许多法规还是计划经济体制时的产物,无法体现这三大规律的要求,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些规律有效发挥作用。譬如,关于国有企业厂长薪酬的规定就显然与价值规律相违背,起不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有关选拔任用条例也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供求、竞争规律矛盾,导致了许多国有企业人才积压浪费。“论完善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