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人才的途径主要的有两条,一是人才的直接引进,二是人才的培育。
1.外部优秀人才和智力的引进。要根据当前和长远税收工作的需要,制定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筑巢引凤,靠辉煌的事业、优良的环境、相对高的待遇,以政策为导向,做好智力引进工作,使一些特殊人才、专业人才为税务系统提供智力服务。坚持多渠道、全方位引进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仅要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中引进,还要注重从国有、民营
企业中引进,从国外引进,特别应将留学归国人员作为引进的重点。
2.现有人才的培育。对现有干部队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
教育培训,成本低,见效快,是一条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育途径。整体性人才开发的重点要立足培养和用好用足现有人才,发挥现有人才的能量,开发
未来人才增量,把学术造诣深、开发潜力大、攻坚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为税收事业
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税收工作跨越
发展税蓄力量。
人才培育在要以中青年人才建设为龙头。一是抓好一般人才队伍。围绕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税务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让优秀的干部在重要的岗位上发挥作用,改变“职务能升不能降,人员能进不能出”的现象。二是抓好领导管理人才队伍。注重培养和选拨,尤其是加大对中青年领导管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三是抓好特殊业务人才队伍。加大特殊岗位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尤其是加大力度培养在税收
理论研究、税收信息化、履行税收职能等领域的中青年业务专家、带头人和骨干。对选拔的中青年特殊业务人才要重点扶持,使其成为相关业务方面的拔尖人才。
人才培育必须建立一个驱动力强、富有生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
科学培训机制。人才的成长,既与主观努力分不开,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提供的机会和条件。一是要有
科学的干部培育规划。抓好能力提升工程,对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干部的素质进行细致的
分析划类,按照不同目标所需要的人才种类、层次对不同基础、特长和发展方向的干部进行培育。在人才的培育方向、具体使用上,要科学设计发展轨迹,使每一类,甚至单个人才的成长经历环环相扣,拾级而上。人才开发核心是现有人才的能力提升,要紧紧围绕提高干部
研究和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工作创新的能力,采用不同的
教育培训方式,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在岗与脱产并举,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市场
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务人才培养新路子。二是在机制上激励干部向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发展。要适应各类人才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税收事业的成就感、得到公众认可和尊重的荣誉感的需要,制定与人才贡献相适应、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人才收入政策和鼓励政策,建立适合各类人才特点的激励机制。要科学地统一对干部的角色期待和角色评价,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导向。加快人事制度配套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实施制度创新工程。创新考试录用制度、辞职辞退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尤其是要注意和发挥考核制度的功能,把考核结果与职务升降、人事聘用、工资晋升和奖金发放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建设和创新,促进每一名税务工作者奋力做工作,努力出成绩。要准确评价人才和贡献,相应给予
政治、精神、物质特遇,使人才的表现、贡献与评价、待遇相适应,从而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三是积极拓宽培养渠道,促使一般人才向领导管理型人才和特殊业务型人才转化,向复合型人才发展。要努力促进人才资本升值。对于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措施也要有所不同。要以各级培训中心为基地,以长短结合、脱产非脱产结合的各类培训班为载体,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
理论(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税收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增设WTO知识、
企业财务
会计知识及行政管理知识、
法律、
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力求通过培训使绝大多数干部都能得到较系统的有效培训。对于特殊业务型人才和管理型人才,在定期进行更新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要针对本税务机关的不同层次和特殊人才岗位特点,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和培训
内容,可以有计划分批地选送部分干部脱产到高等院校重点接受MPA、MBA以及国际税收、国际经贸规则、国际法规的培训,也可以选送部分干部到国(境)外培训,
学习参与竞争和国际税收事务的本领。对这类人才,还要注重在工作岗位上培养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教育培训要面向税收业务,要面向
未来,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拓宽专业,提升层次,重点培养税收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争取每年都应该有相当一部分人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相应资格考试,获得律师、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审计师资格。四是抓紧做好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新陈代谢是
自然规律,新老交替是普遍法则。要保持人才队伍质量和持续提高,就必须抓好对后备人才的培养,抓好后备人才的知识更新知储备。要选择适当方式组织后备人才的实践锻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后备人才到国(境)外
学习考察,使他们开阔视野,接受和掌握
现代税收理论知识。